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Z20025430 |
产品名称 | 足光散 |
英文名称 | |
商品名 | |
剂型 | 散剂 |
规格 | 每袋装20g,40g |
上市许可持有人 | |
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| |
生产单位 | |
批准日期 | 2019-12-27 |
生产地址 |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(龙泉驿区)成龙路二段1788号 |
产品类别 | 中药 |
原批准文号 | |
药品本位码 | 86902039000184;86902039000177 |
药品本位码备注 | 86902039000184[每袋装20g];86902039000177[每袋装40g] |
足光散,中成药名。由苦参、滑石粉、水杨酸、苯甲酸、硼酸组成。具有清热燥湿,杀虫敛汗的功效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。
苦参、滑石粉、水杨酸、苯甲酸、硼酸。
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浅红棕色粉末。
清热燥湿,杀虫敛汗。
本品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。
每袋装20g;40g。
外用,取药粉40g加沸水1000-1500ml,或取药粉20g加沸水500-750ml,搅拌,溶解,放温,趁热浸泡患处20-30分钟,一日1次,连续三日为一疗程;或遵医嘱。
尚不明确。
水疱型、糜烂型手足癣禁用。儿童、孕妇禁用。
1、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2、忌食辛辣、刺激性食物。
3、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。皮肤破溃处禁用。
4、用药一次,观察3日,无不良反应,可连续使用3次;如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5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8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药师。
密封,置干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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